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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双方获益
2007-01-16 09:45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商务部:中国东盟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双方获益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张毅)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发表谈话指出,《协议》的签署对双方带来利益,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中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发言人介绍说,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目前东盟10国都已成为中国公民的旅游目的地国,在教育、交通、能源、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双方的合作也日益加深,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根据双方在《协议》中作出的承诺,中国和东盟10国都将在各自WTO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市场,提供更加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例如,中国在机动车保养和修理服务方面允许东盟企业设立独资子公司,在排污、垃圾处理、降低噪音等环境服务方面允许设立独资企业,东盟很多国家也对中国开放了旅馆、餐饮服务,允许成立合资企业,新加坡、文莱等国还向中国开放了海洋客运和货运服务。这些市场开放承诺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双方服务部门的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而且还可以使双方的消费者扩大选择服务的范围,享受到更多的优质服务。
发言人说,这次签署的《协议》是中国在自贸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服务贸易协议,是中国在促进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为中国深入参与国际服务领域的合作,开展多边、区域和双边服务贸易谈判,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目前中国已经启动了11个自由贸易区谈判,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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