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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十一五规划发布 外企"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
2006-11-06 08:36  文章来源:中国外资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商务十一五规划发布 外企"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

  商报讯(实习记者 刘洋)记者昨日从商务部获悉,近日发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十一五”期间,将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这就意味着,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将被取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指出,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于外资政策上是“有收”、“有放”,对合资和出口比例都有一定的要求。在税收方面,外资的税收政策也有优惠。利用外资的本质是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而外资的引入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标准相挂钩,一方面可以促进地方外资的引进,但另一方面,过多的外资引进对地方经济的冲击会更大。
《纲要》指出,在利用外资上,首先要做到观念上的转变,从行政引资、追求外资规模,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资转变,地方政府要淡化引资规模的考核,通过引入技术含量、国内配套比例、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新增就业等综合指标,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吸收外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内外资企业政策一致、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
  同时,“十一五”期间,外资利用也将从过去注重以外资投入拉动经济总量增长,向着重引进技术、管理、人才促进自主产业升级转变,注重对引进技术的吸收、消化、融合和创新,提高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能力。
  对外资结构进行优化,鼓励引入技术辐射能力强、吸收就业能力强、资源节约型的外资企业,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技术产业、基础设施、环保和服务业等产业,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优先鼓励外资与国内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开展合资合作。
  宋泓表示,对于高技术产业,环保等产业外资的鼓励,是国家宏观调控指导性的进一步加强,哪些产业领域没有达到要求,在外资引进上就对其进行有侧重的帮助。
 《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
  我国进出口年均增速下调近六成
  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我国商务领域的“十一五”规划日前公布,进出口调控目标从“十五”期间的24%骤减为10%,降幅达58.3%。专家分析,宏观调控对外贸拉动经济增长的削弱意图明显。此外消费与生产方面目标的一增一减也直指经济增长动力的均衡。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昨日就这份刚刚公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进行了解读。按照规划,到2010年,我国进出口调控目标为2.3万亿美元,年均增长10%左右,这比“十五”期间年均24%的增幅目标明显减少了14%。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转变外贸增长模式,单纯追求规模的方式已经过时,过高的目标不利于营造注重增长质量的环境。工业要素投入转向技术和人力资源,工业增长对于原材料投入的依赖将有所降低。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告诉记者,以往的出口模式不仅使无效出口泛滥而且还拉高了资源产品等进口成本,损害本国的利益,在放缓的外贸增速下提高有效贸易是未来外贸发展的根本。
  《纲要》中提到,“十一五”期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实际增长11%,比“十五”目标增长了2个百分点。而生产资料销售额实际增长目标定在11%以上,比“十五”期间实际增幅低了4.5%。专家分析也指出,外贸增长从规模转向质量,其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将向内需过渡。消费与生产的这一增一减也体现出拉动经济增长动力的此消彼长。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宏观研究室主任袁钢明指出,从宏观调控的目标上看,外贸、消费与生产3方面确实体现了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良性发展,但在5年内实施这一目标还需要更多的具体政策,就目前来看出口增速放缓的目标实现起来是有困难的。此外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是宏观目标实施的重要障碍。记者注意到,在《纲要》中对此也有提及。
“十一五”商务领域六大发展目标
□ 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的大市场
□ 国内流通业实现快速发展
□ 外贸增长方式实现重大转变
□ 服务贸易实现快速发展
□ 外商投资效益明显提高
□ “出去”战略实现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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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可以休矣
  其实,当今的国际社会,资本已经严重过剩。据不完全统计,在世界各地寻找各种投资机会的国际游资已经高达7.2万亿美元,而我国由于高储蓄率以及投资手段的相对匮乏,资本也已经相对过剩。这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一边是我们自己的资金在国内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一边又采取各种优惠措施来吸收外资。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欢迎这些游资,但在当今资本过剩、好的投资机会成为稀缺资源的背景下,还对外资“奉若神明”,给予各种各样的优惠,就显得有些不当了。
  在这种状况下,国内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说进行着完全不平等的竞争。本来,大多数外企就具有资本、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再加上其所享受的各种令内资企业“眼红”的待遇,外资企业在内地“攻城略地”,简直如入无人之地。当然,这或许有些夸张,但看看我们今天的一些行业,可以说已经几乎完全是外资的天下。如化妆品、洗涤行业,已经很难看到我们民族资本的身影;而在汽车行业,除了吉利、奇瑞等少数民企还在努力打拼之外,其余的一些所谓的“巨头”无不是躺在合资的“摇篮”里,用着别人的技术和品牌,赚一点辛苦的“打工费”。
  当前,我们已经进入了贸易摩擦多发期。很多外企实行的都是在中国生产向世界出口的经营模式,而由于我们给予了外资种种优惠,再加上中国廉价的劳动力成本,其出口定价往往十分低廉。这一方面加剧了我国与许多国家的贸易摩擦,一方面又挤占了内资企业的出口市场。
  我们的很多内资往往不惜成本地把自己转移到国外去,然后再以外资的名义回来投资,为的就是能够享受到与外资一样的待遇,这也不知道是不是中国独有的“奇观”。而这种投资方式,不仅大大增加了成本,而且给予了转移、侵吞国有资产、洗钱等不法活动可乘之机。看来,外资的超国民待遇可以休矣。
  首次把服务贸易列入规划
  商报讯(记者 王晓然)在商务部公布的《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2010年我国服务进出口的目标定在了4000亿美元,年均增长20%。这是我国在5年规划中首次对服务贸易做出重点阐述。
我国货物贸易规模相当于美国的56%,而服务贸易规模只有美国的25%,全球排第八位。我国服务贸易结构较单一,旅游和运输服务贸易出口占55%。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分析表示,相比货物贸易而言,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明显滞后。为此,商务部拟从制定专项规划、促进政策、吸引国际服务业的转移等方面推动服务贸易发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院副主任白明对此表示,在外贸发展战略中应该尤其注重定位。以软件、金融、旅游、通信等为核心的服务贸易领域,我们对高技术劳动力需求旺盛,此外,服务贸易某一行业发展往往能够带动其他许多行业合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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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海三陆”构架“十一五”开放新格局
  商报讯(实习记者 刘洋)《商务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构建“三海三陆”开放新格局的发展思路。
  “三海”是指已形成相当开放型经济规模的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以及“十一五”期间以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中心的环渤海地区等3个沿海开放带。“三陆”是指东北、西南和西北等3个地区的沿边、沿陆开放。“三海”地区主要以吸收海外资金、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展外向型加工制造业为主。  “三陆”开放更多的是与周边国家开展贸易、对外投资、资源开发、基础设施、物流、信息资源和技术合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指出,“三海三陆”的开放新格局,有利于各区域的经济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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